什么是商标撤三复审
商标撤三复审是指商标权人在商标局对其商标作出撤销决定后,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向上一级审查机构(如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的过程。
商标撤三复审法律依据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撤三复审的作用及场景
商标撤三申请是可以依法撤销掉闲置注册商标的法律流程,可以撤销掉已经注册的商标,从而避免对后续申请的商标形成障碍。
在实际操作中,以下场景适合商标撤三复审:
- 纠正错误决定: 商标撤三复审为商标权人提供了一个纠正商标局错误决定的机会。如果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或法律适用错误,复审程序可以重新审视案件,确保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对待。
- 维护商标权益: 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复审程序提交更充分的使用证据或正当理由,证明其商标在指定时间内确有实际使用,从而避免商标被不当撤销。
- 保障市场秩序: 复审程序有助于确保商标资源的合理利用,避免因错误撤销商标而导致的市场混乱,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提供法律救济:复审程序为商标权人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使其能够在商标被撤销后有机会重新主张权利,恢复商标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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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况涉及比较复杂的法律关系时,需要与律师或代理人进行详细沟通后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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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三申请是商标局根据被撤销人提供的证据做出判断的法律流程,故此结果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商标代理机构无法承诺撤销结果,请知悉。
商标撤三复审价格说明
商标撤三复审产品费用规则详情请参见产品定价。
商标撤三复审审查周期
在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撤三复审后,商标局会将在撤三程序中提交的使用证据邮寄给另一方,另一方可在30天提出持证意见,商标局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9个月内完成审查;若案情复杂或其他特殊情况,会延长至12个月内完成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