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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注册三年以上的商标,实际运用情况良好,产业带动能力强,品牌保护能力强,积极开展商标打假维权行动,有效保护商标合法权益,且上年度使用该商标的产品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十个以上省份、行业排名前三、有境外注册商标或获得省级以上赛事金奖的商标持有人,择优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1)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为该商标的权利人;
②商标注册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且注册满三年;
③2021年度使用该商标的产品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十个以上省份、全市行业排名前三、有境外注册商标或获得省级以上赛事金奖。
(2)申报材料
①《武汉市商标品牌运用示范补助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商标注册证;
④2021年度企业国内销售渠道及网络证明材料;
⑤企业行业地位或排名证明材料。主要由市级行业协会出具,证明文件要列出具体名次,避免使用“名列前茅”等模糊词语;
⑥其他。企业商标境外注册情况或省级以上商标赛事获奖证明、商标打假维权佐证材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对上下游行业具有带动影响的证明材料等。